各学院:
为保障本学期教学稳定运行,根据学校有关工作安排及本学期部分法定节假日放假要求,现对部分教学活动调整如下:
1、4月5日至7日(第6周周五至周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届时全校停课三天。
2、4月12日至14日(第7周周五至周日)我校举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4月12日、13日(全天)及14日(白天)工1楼、2号楼、3号楼将作为考场,届时停课,14日晚上NI节照常上课。
3、5月1日至4日(第10周周三至周六)劳动节放假调休,届时全校停课四天。4月28日(第9周周日)按5月2日(第10周周四)教学活动计划执行,5月5日(第10周周日)按5月3日(第10周周五)教学活动计划执行。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广大师生,并提前做好教学安排,需要补课的教师请到教务处教学科办理手续。
教 务 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