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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职业技术教育学”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21    作者: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一、学院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自2004年开始培养职教硕士,累计近600名职教硕士获得教育学硕士学位。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自成立以来主要开展职业教育师范生培养、职业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教师教育研究和职业院校师资培训等工作。

学院是全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湖北省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基地、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也是全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学研究生人才培养最早的高校。学院现有5个本科专业和教育学一级学科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目前全日制本科生近800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90人,同等学力硕士在读人员142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30人,专任教师19人,教授4人、副教授5人、讲师10人,94.7%具有博士学位。外聘学术性兼职导师22人。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专家1人,全国万名创新创业优秀导师1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1人,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审专家3人,中国职教学会职教师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人,湖北名师1人,并与校内相关专业学院共享专业课师资和教学实验资源。

二、招生学科和考试科目

注:考试科目参考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工作的通知》中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使用对照表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考试大纲及指南使用对照表,如有变化,以当年国家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网址链接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和统考报名截止时间3月底,统考时间为5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及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根据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学院将根据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授课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二)跨学科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2~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六、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国家统考和学校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湖北工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湖北工业大学硕士学位。

七、费用标准

收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学生按标准学制(即3年)缴纳学费。

八、课程学习方式

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安排,专业课由学院安排,课程利用周末、寒暑假等时间,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专业课程也可通过学校指定的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学习。

九、其他

(一)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五年内未全部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失效,所交报名费和学费不予退还。

(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7-59750965,咨询QQ:443260351。学校同等学力工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750158。

(三)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网站链接:https://nsvte.hb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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