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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7    作者:职师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免生复试录取,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定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二)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含保密)。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须具备副高及以上职称,由道德品质好、科研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须执行回避政策)。

(三)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我院所有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考生可查阅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三、申请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申请专业相关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在2024928-1018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先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

(二)提交申请材料。报名完成后,考生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报名成功后系统生成打印报名信息简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3.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5.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等)及获奖证书;

6.其他(能证明科研水平及能力的材料)。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材料按以上顺序合并成pdf文件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2025推免生+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姓名”,发送至学院招生工作人员邮箱1377484418@qq.com

(三)发送复试通知学院分批次审核考生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考生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逾期视为放弃。

(五)组织复试。学院对同意复试的考生及时组织复试。

(六)考生确认录取。根据复试考核的结果,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确认待录取通知。

(七)录取公示。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及形式

我院推免生复试为综合面试,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复试。

1.校外推免生,以线上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考生提前熟悉腾讯会议APP操作流程);

2.校内推免生,以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面试总分100分,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30分)、综合素养(20分)及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30分)四个方面内容。

(三)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四)复试安排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学院将及时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六、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

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

3.资格审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4.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

(一)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二)复试工作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并当场给出成绩。

(三)复试过程均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完毕后复试记录、成绩评定表、考生作答情况及复试现场录音录像等材料由学院负责保管,同时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份。

(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保密相关管理规定做好推免生复试安全保密工作。

(五)精心组织准备场地、设备、工作人员等,确保复试过程规范、严谨、有序。

八、奖助政策

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取得学籍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人),其他奖励资助政策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如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请人推荐免试资格。

(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大学阶段毕业学年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推免生体检与统考生一起进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电话:027-59750726 邮箱:1377484418@qq.com

研究生院电话:027-59752000 邮箱:hgdyjszb@hbut.edu.cn

十、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

https://nsvte.hbut.edu.cn/xwdt/tzgg.htm

咨询电话:027-59750726老师

联系QQ137748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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