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以及《湖北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2.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潜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录取工作。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指导、培训复试工作专家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协调复试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2.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巡视、检查本单位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3.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专家组,该专家组负责根据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科学选拔人才原则、能力与知识并重考核的要求确定复试内容、形式和试题命制。
4.学院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该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
三、复试分数线及复试资格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的考生,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公布的报考条件,具备复试资格,按学校和我院通知要求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参照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本院专业目录对外公布数(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待上级计划下达后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做部分调整。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包含以下内容:
(一)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科目:教学论,参考书目:课程与教学论第三版,王本陆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面试。满分200分,包括综合面试(150分)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养及身心状况方面等进行考察,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了解考生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了解考生外国语听说表达能力,给出不同主题,由考生围绕所选主题作答。测试内容包括日常对话、广播新闻、专业外文文献等。
(三)心理测试。
六、复试安排
1.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
复试期间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无证考生和复试资格不合格考生将不予复试。考生须在3月26日下午3点前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复试资格审查”命名),同时留存纸质档备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3)应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成绩单;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国外学历考生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6)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8)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9)四六级成绩单。
2.教育学(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流程及具体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3月26日下午3点前 |
缴费 |
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平台,网址:http://epay.hbut.edu.cn |
3月26日下午3点前 |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所有材料请以“姓名-复试资格审查”命名,电子档发送邮箱2961581690@qq.com,纸质版请复试时携带。 |
3月27日上午9:00 |
心理测试 |
地点:2-201考生通过手机端集中进行在线测试。 |
3月27日上午 9:30-11:30 |
笔试 |
地点:2-201 |
3月28日 上午8:30开始 |
面试 |
地点:面试分组提前另行通知(见学院通知公告栏) |
注:以上项目时间如有调整,将提前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成绩总分÷复试总分满分)×100×40%
八、录取原则
1.对于不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方向),对本专业(方向)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总成绩分别排序,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首先从复试合格的本专业(方向)一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从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总成绩、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业务课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不合格者(满分300分低于180分);
(3)加试科目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百分制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定向就业考生未与在职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
(6)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九、调剂基本原则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我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上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考生必须确保所填报信息属实,如有虚假,学校将取消其调剂资格。
十、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学校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复试缴费
1.根据省物价局核准,复试考生每人缴纳费用100元,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2.缴纳渠道:湖北工业大学财务处官方缴费平台。(网址:http://epay.hbut.edu.cn)
十二、信息公布与复议
学院将在本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调剂公告等招生考试有关信息。
本单位信息发布网址:https://zsy.hbut.edu.cn/xwdt/tzgg.htm
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将集中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研究生院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zsgz/sszs.htm
如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或发现其它不符合招生政策的行为,可向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督查组反映。联系电话027-59750965;邮箱:156448270@qq.com。
十三、其他事项
1.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我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27-59750965
咨询QQ群:146600965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