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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更新)
发布时间:2019-03-25    作者:

根据我校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我院2019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原则和条件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考生报到时由学院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原则上一名考生只能参加我院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4.调剂考生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

5.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二、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学院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环节。复试专业包括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专硕)(职业技术教育(思政类)复试组织单位为马克主义学院)。

各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3月28日(周四)

上午8:30-11:30

考生到学院报到并验证、缴费、

领取复试表格、复试凭证

1.2号教学楼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一楼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报到时考生出示资格审查相关证件;

3.体检表需粘贴本人登记照

4.

3月28日中午

12:30—13:30

英语听力测试

教三楼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3月28日(周四)

14:00后分批进行

心理素质测试

详见3月27日研究生院网站上的

通知公告栏安排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3月28日(周四)

全天

体检

校医院

体检表

3月29日(周五)

(上午9:00-11:00)

专业课笔试(教学论)

第一组3号教学楼405

考生带身份证及准考证

第二组3号教学楼406

3月29日(周五)

(下午1:30-5:30)

面试

第一组:2号教学楼二楼会议室

下午12:40前全体考生必须按组到达2号教学楼110教室候考

第二组:2号教学楼一楼研究生工作室(2)

*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参加以上各审查和复试环节,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复试。

四、各复试环节的具体形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考生须到职业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3.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4.报考教育管理方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另须提供负责人签字并盖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三年以上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经验)。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面试用)。

6.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在笔试、面试时,要查验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考生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2号教学楼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一楼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二)听力测试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前一天研究生院网站将公布考场地点、座位),考生需自备调频(FM 84.75 Hz)收音机一台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校医院组织实施。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由研究生院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及测试地点见研究生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于27日公布测试时间、地点)

(五)专业课笔试

主要为专业课测试。职业技术教育学(学硕)、教育硕士(教育管理、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笔试科目均为:教学论

参考教材:教学论,裴娣娜主编,教育科学出版社。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六)综合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面试分两组进行,各组内的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考生随机抽取1道面试题目,并现场作答。考生回答问题必须简洁明快,重点突出。考官可以针对回答问题的情况,继续追问,进一步考察考生对问题关注和研究的深度。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并作详细的记录备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70%、复试总分占3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30%

五、录取原则

1.每个专业内,学院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生在相同专业内分别排序,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体检(生理和心理健康)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老师,地点:2号教学楼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一楼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59750965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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