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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作者:

各位同学:

本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在即,为确保大家顺利完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方式

单独编排重修教学班与插班学习相结合。

二、报名对象

1.主要针对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

2.2019、2020届毕业生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或(当年未获得毕业证)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者。

3.因转专业导致现专业的相关课程未修者,必须报名补修。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确认(3月16日上午10:30至18日上午10:30)

①学生登录教学平台报名并确认。

②在校生:为了使学生更合理有效地学习,本次重修报名涉及所有公共课程及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的不及格专业课程。所报名课程未达到开班人数且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相应学期再予以安排;

③2019、2020、2021届毕业生重修课程报名不受学期限制。

2.插班学习确认(3月23日上午10:30至3月25日上午10:30)

对于报名确认阶段没有达到开班人数的课程将安排学生插班学习,学生于3月26日上午10:30前在自己所在学院教学办选择、登记插班学习的课堂。选定课堂后须尽早直接进课堂学习,并主动报告任课教师。

3.报名缴费(预计为4月6日上午10:30至4月12日上午10:30,以实际公布为准)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学校财务处收费平台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不得参加课程重修,报名缴费后原则上不予退费。

注意:转专业的学生补修课程无须缴费但必须要到学院教学办登记补修的课程。请所有补修学生务必于3月30日前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登记免费补修的相关课程,未登记则视同须缴费。

四、其他说明

若因培养方案变更,需重修课程不再开设,请将确认替代的课程填入《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见附件),申请选择跨专业同类课程或同专业相近课程;因培养方案变更或学院批准的特殊情况,可由学生申请,以学院为单位,采取“辅导+自修”的形式学习,并报教务处备案。

重修班级教学需与正常教学一致。若重修课程与正常授课课程在上课时间上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尽量调换重修课程,若确实无法调整的,可在下一学年再申请重修。个别学生申请免听部分重修课程,须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报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院长审批,否则学生不能获得该课程重修考核资格。

                                                                                                教务处教学科

                                                                                                2021年3月12日

附件:《湖北工业大学重修课程替代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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