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本学期补考工作将于近日启动,为保证补考工作平稳高效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课程安排
跨学院课程(跨学院指开课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不一致)为校考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补考;其他课程为院考课程,补考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组织。
2、补考时间安排
请通知学生于3月1日登录教学管理平台查询考试安排。课程如有疑问,请及时到开课学院教学办核实。
校考课程补考时间拟定于3月8日-10日,具体时间以平台查询结果为准。院考课程补考由各开课学院自行确定,为不影响学生的重修,原则上不得超过3月11日。
3、补考工作流程
(1)完成卷号核对
各学院于2月26日在教学平台中完成考试课程卷号核对。
(2)组织备卷
各学院根据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课程的备卷情况,组织专班严格审核已备试卷,避免出现错题、漏题、缺图等各类不严谨情况。并仔细清理笔试科目试卷,在试卷上标明卷号。
校考课程备卷完成后由各学院将试卷于2月28日交至教务处教学科。院考课程考试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笔试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卷并送至印务中心印刷。
(3)组织院考课程补考
请各学院自行确定考试时间、教室、监考人员、巡考人员,并通知到相应学生及老师。特别注意:考试时间不安排在3月8日-10日,且需与机考、体育等课程补考时间避免冲突,具体时间届时将予以通知。
(4)组织阅卷登分工作
教务处负责汇总并整理校考课程试卷,各学院负责组织相应课程考试阅卷、登分工作,并于3月12日前将成绩登记表汇总后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试卷留存学院。
二、注意事项
1、本次补考在校本科生无需报名,所有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科目均予以安排,每门课程有且仅有一次机会补考,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考机会,请及时通知到学生。2014级建筑学考生若旷考,将不再另行安排补考考试。2015级、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若旷考,则需要参加相关课程重修。重修不及格课程不得参加补考。
特别注意:若因教师提交成绩不及时导致学生有被安排的科目已确认及格,可不用参加考试。请向学生说明。
2、根据《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通知往届毕业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四年制本科最长修业年限6年,五年制本科最长修业年限7年)内及时参加返校补考,逾期不再组织考试。本次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27日,报名地点:教务处教学科(行政楼B123室),联系电话027-59750116。
3、本次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考时间拟定于3月8日-10日进行,请相关学院及时核对本院学生班级外出实习时间,若与考试时间相冲突,需以书面材料形式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以便提前进行调整。
4、本次补考所有院考及机考课程均由开课学院负责组织,请相关学院严格按照《湖北工业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试行)》要求,认真组织考试,并于3月12日前提交成绩。
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